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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z6com·尊龙凯时法课堂:《民法典》出炉,,,,合同解除千万别马虎
    发布时间:2020年7月31日    浏览次数:1254次

    A公司委托李四提供技术咨询服务,,双方签订合同,,,约定服务期限两年,,,,每月支付咨询费1000元,,,,如连续三个月未支付咨询费,,李四有权解除合同。。。。

     因公司资金十分紧张,,,,已经连续五个月一直未向李四支付咨询费,,,现李四欲行使合同解除权,,,,请问他需要注意哪些事项??

     

   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564条:

   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,,,,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,,该权利消灭。。。。

   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,,,,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,,,,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,,该权利消灭。。

    也就是说,,,在《民法典》正式实施后,,,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情形下,,合同解除权的时间统统变为一年,,,一年内不行使的视为解除权消灭。。

    所以,,上面案例的正确答案是:李四应当知道自己享有合同解除权之后的一年内享有合同解除权,,,,超过这一年李四的合同解除权就视为消灭,,,,如果李四想行使合同解除权,,就应该在这一年内向A公司书面作出解除合同的通知,,,,以此保障自己的权利。。。

     

    (一)签约时,,,应明确注明行使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

    (二)签约后,,,如对方一直没有按约履行义务,,或者只履行了一部分义务,,,那就先看一看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。。

    有约定的,,应在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权期限内解除合同;

    没约定的,,,应先确定对方违约的时间,,在确定对方违约时间后的一年内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,,通知需采用书面形式(微信消息、、电子邮件、、、、短信、、EMS邮件),,,用来作为诉讼的关键证据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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